呼吸機只有一部 在年長神父和年輕患者之間 你會如何選擇?

呼吸機只有一部 在年長神父和年輕患者之間 你會如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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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看到一篇新聞報導,關於肺炎重災區意大利一名染病的神父(72歲),犠牲自己把教區為他購買的呼吸機轉讓予一名年輕患者,最終自己病情日漸惡化,數日後不治。神父的大愛精神,值得世人景仰。然而,若果神父沒有自願讓出呼吸機,又假若呼吸機是醫院官方提供的,在年長神父和年輕患者之間,醫護應該怎樣作出二選一的決擇,讓誰有權接受延命的治療?如果你是醫護,你又會如何選擇?

 

 

這不是假設性的問題。在疫情還未能有效受控,而醫療資源又非常有限的時勢,這是世界各地醫護每一天都需要面對的問題。根據外國媒體報道,意大利某專業醫護組織向醫護發出指引,說明當醫療資源不足夠時應該採取的對策。指引首先把醫護將要面對的道德選擇情況比喻為「戰爭」所需的傷者分流。組織建議,應該首先確保治療成功機會最高的患者優先獲得深切治療(Intensive Care或亦稱作重症加護)的機會,具體建議包括:為能獲得深切治療機會的人設立年齡限制

這聽起來很殘酷,但該指引認為,根本沒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在資源完全飽和的情況下,維持先到先得的標準就等於決定將遲到的患者排除在深切治療病房之外。」該指引甚至適用於因冠狀病毒以外的原因而需要深切治療的患者,可見深切治療病房內資源已經到達不勝負荷的景況。

年齡歧視一直存在於我們的醫療體制中

或者可以說,年齡歧視一直存在於我們的醫療體制中。在英國,百分之八十提供腹膜透析(俗稱洗肚)的醫療單位拒絕為年過65歲的腎病病人提供服務。在香港,排隊接受腎藏移植的計分方法亦與年齡掛鉤。我從參加一次研討會得知,計分方法為以下: (60 — 年齡) + (洗腎年期x 5) + (遺傳因子分數)。在這計分方法下,年輕的患者較有優勢,反之年過六十的患者會被倒扣分數。

結果論及功利主義

結果論及功利主義是年齡歧視的基礎。在醫療資源有限的的情況下,以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基於年長人士接受治療的反應一般沒有年輕人好的假設下,以年齡作為基礎是最簡單及最快速的分類方法,以使資源發揮最大作用。

這個論述雖然有道理,但是否符合公義則見人見智了。一般來說,社會都不主張以身分特徵比如性別﹑種族﹑年齡來分類或判斷某人是否應該獲得某資源分配。比如說,香港多年前的升中派位制度是採用性別配額制,以確保考入個別男女混合中學的男女比例為固定的。當時教育局的解釋是因為男生比女生較遲發育,因此若果不採取性別配額制,男生會較難考進比較優秀的學校。經過平等機會委員會的控告後,法庭裁定性別配額制並不公義。

以年齡作為基礎雖然是最簡單及最快速的分類方法,但這講法未免太「一枝竹篙打一船人」。如果原因是年長人士身體機能沒有年輕人好,因此預期治療反應較遜色,那我們應該用「機能年齡」而不是「實際年齡」來分類。 老實說,老年人也有很多種。某些「實際年齡」為要70歲的人的「機能年齡」與40歲的年輕人相比可能更為優越。如果單單因為「實際年齡」而剝奪一個人接受治療的能力,這說法或許很難找到一個很實在的立足點。

老人活了這麼久,根據正義原則理應把資源讓給年輕人?

有哲學家則指出,即使不依賴結果論及功利主義,正義原則亦會使我們把有限的醫療資源分配給年輕人。在同樣患病的時間點上,老人和年輕人雖然同樣與死神距離不遠,但放長來看,老人足足比年輕人多活了幾十年的時間。由於年輕人比起老年人獲得幸福或健康生活的機會少很多,根據正義原則,老年人理應把資源讓給年輕人。

在作醫療資源分配時,我們常用當下的時間點來將病人作比較 — 究竟病人 A 是否較病人B維生指數高,以致我們更值得把有效的生命延續資源分配給他。如果我們只以當下的時間點來作比較的話,把年齡引入考慮因素很難不構成年齡歧視,上文亦交代了「機能年齡」或許會更適合用作為判斷接受治療後反應的考慮因素。但如果我們放長一點,以整個人生的時間輪來看,年輕人與老人其實正站在不同的人生軌跡時間點上。假設每個人的生命都有同等的可活年歲,年輕人正處於壯年時期,而老人即將或已步入晚年。有哲學家提出二人是否被「平等」對待需考慮到其正處於哪一個人生階段。比如說,假設我們會把年齡納入分配的考慮因素內,年紀愈輕的會更優先獲分配資源。由於每個老人都經歷過壯年,他在壯年的時侯同樣曾被優先獲得分配,這樣到他年老時就不可以說相比年輕人受不公平對待了。

難為正邪定分界

話雖如此,意大利醫護的指引「一刀砌」把為能獲得深切治療機會的人設立年齡限制,實在是令人感到心痛。假使我今天剛剛過了65歲生日,如果我早一天入醫院就不會因為年齡限制而被完全拒絕於門外,到底又會是怎樣的一番感受呢?設定該年齡作為分水嶺的理據又在哪裡?上文的討論只能為大家的思考帶來刺激,說到底,倫理道德這類議題實在是很難定分界,而事實上不同理據能支持不同的結論。

在神父犧牲自己後,比利時亦有一名90歲確診肺炎的婆婆,在醫生表示要為她接駁呼吸機時遭她拒絕,並稱:「我不想人工協助呼吸,留來幫助年輕病人,我已有過一段美好的人生了(Save it for younger patients, I already had a good life)。」最終婆婆留醫兩天後離世。如果每個年長的人在這種兩難的局面都根據正義原則做決定,把醫療資源讓給年輕人,那麼官方或專業團體的指引可以是合理的。但正義感並非每個人都有,這醫護指引是否存在著道德問題?這個問題應該在這場疫症完結前都不會有答案。

參考資料:

The AtlanticThe Extraordinary Decisions Facing Italian Doctors (11 March 2020): https://www.theatlantic.com/ideas/archive/2020/03/who-gets-hospital-bed/607807/

Veatch, R. M. (1993). How age should matter: justice as the basis for limiting care to the elderly. Facing limits: ethics and health care for the elderly. Boulder: Westview, 211–29.

By Wendy Au 泳桐

社企上有高堂聯合創辦人,為一名事務律師,現於倫敦國王學院修讀醫學倫理及法學碩士,專研精神健康﹑臨終及死亡相關的法律及醫護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