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蕭景威(Kyrus Siu)撰寫,刊於其 Substack 專欄。經作者授權轉載於《好。報》。圖片及觀點屬原作者所有。
資助一個項目不難,陪一家機構成長才難。香港慈善界不缺一次性的撥款,也不缺新計劃和試驗項目;真正稀缺的,是願意用數年時間,與社會目的機構共同承擔發展風險的資助者。項目可以年年增加,但如果承載項目的機構沒有變強,社會問題仍然只能逐年處理,難以形成持續的解決能力。
假設兩名資助者各自提供一百萬元。第一名資助者指定款項在一年內完成某項服務,並按活動次數和受惠人數驗收;第二名資助者則承諾支援三年,除了服務經費,也容許機構增聘管理人員、改善數據系統、培養領導團隊和檢討發展策略,並按需要提供專業意見及人脈網絡。兩者都是慈善資助,但後者較接近創投慈善。
創投慈善(venture philanthropy)借用創業投資的部分思維,以較長期和高參與度的方式支持社會目的機構(Social Purpose Organisation,SPO)。資助者不只提供金錢,也會按機構需要,提供策略、管治、人才、財務、成效管理和網絡等非財務支援。「創投」並不代表資助者要從慈善項目賺取回報,也不是把非牟利機構當作等待出售的初創企業,而是像有耐性的投資者一樣,與機構共同承擔發展和試錯的風險。
創投慈善與一般項目資助的分別,可以用兩條問題概括。傳統資助較常問:「這筆錢可以完成多少服務?」創投慈善則進一步問:「這筆錢能否令機構在三年或五年後,更有能力持續解決問題?」前者主要資助工作,後者除了資助工作,也投資於承載工作的機構。
當資助只購買產出
傳統項目資助有其必要。資助者需要知道款項用在哪裏,機構也需要就承諾的服務和成效負責。然而,當大部分資金都被限定於個別活動,機構便容易陷入矛盾:可以聘請前線人員服務一百名受惠者,卻不能增聘一名營運同事改善流程;可以購買項目物資,卻難以更新過時的資訊系統;可以為服務使用者提供培訓,卻未必有資源培養自己的管理團隊。
久而久之,機構為了維持營運,只能不斷設計符合資助要求的新項目。管理層花大量時間撰寫申請和報告,前線員工在不同項目之間疲於奔命,數據則散落於互不相通的表格和系統。每個項目看來都完成了,機構的核心能力卻沒有同步累積。一旦資助結束,服務可能停止,人員也可能流失,下一輪又要重新申請、重新招聘、重新建立關係。
這種模式最大的盲點,是把項目視為社會影響的基本單位。但真正帶來影響的,往往不是一個孤立項目,而是一家機構長期累積的知識、人才、社區信任和調整能力。無論是跨代貧窮、人口老化、照顧者壓力,還是青年精神健康,都不是一兩年形成,也很少能在一個資助周期內解決。如果資助者只購買短期產出,卻不投資承載這些工作的機構,便可能每年都在處理問題的表面,卻沒有建立持續回應問題的能力。
創投慈善因此不只是把資助年期延長,也不是在撥款之外加幾次顧問會議。它代表資助者把關注點由個別活動推進至機構本身:領導團隊是否成熟、管治是否穩健、財務是否健康、數據能否支持決策,以及機構是否具備應變和學習能力。這些工作未必能立即增加服務人數,卻往往決定機構能否在三年後仍然有效運作。
香港並非完全沒有相關實踐。Social Impact Partners明確定位為本地創投慈善機構,除了提供資金,也加入策略、管治和專業支援;Social Ventures Hong Kong亦是較早把創投慈善概念引入本港的機構,透過資金、專業知識和跨界網絡培育社會創新。這些例子證明創投慈善並非外來空談,只是相對於大量按年度、按項目和按指定用途發放的撥款,至今仍未成為主流。
海外亦有更具體的例子。英國創投慈善機構Impetus與支援弱勢兒童的AllChild合作七年,除了提供核心及非指定用途資金,也加入策略指導、能力建設和專業網絡。據Impetus公布,AllChild的年度收入由2018年的120萬英鎊增至2024-25年度的760萬英鎊,服務人數則由146人增至1,760人,並由倫敦西部三所學校的試驗項目逐步擴展至英國其他地區。這個案例的意義,不只在於規模增長,而是說明當資助者願意提供足夠時間、靈活資金和機構支援,一個經驗證的模式才有條件穩健擴展。
先改變資助邏輯 再談影響評估
近年愈來愈多資助者重視影響評估 (impact measurement),希望知道資金是否真正帶來改變,這個方向本身沒有問題。慈善資金當然需要問責,機構也需要證據判斷服務是否有效。然而,如果資助模式沒有改變,只是在短期項目之上增加更多指標、數據和報告,影響評估便容易由學習工具變成另一項合規要求。機構花更多時間證明自己做過什麼,卻沒有更多資源改善服務和建立能力。
創投慈善與影響評估並非二選一,而是有先後邏輯。前者處理資助者與機構如何合作、投入多少時間、承擔多少風險,以及是否願意支持機構發展;後者則協助雙方了解介入是否有效、哪些假設成立,以及應如何調整。資助者應先確立較長期和具彈性的合作方式,投資於人手、管理能力和數據基礎,再共同設計與機構規模和發展階段相稱的成效管理。
不同階段的機構,也需要不同程度的證據。新成立的機構首先要驗證問題和服務模式;進入成長階段後,才需要了解如何維持質素、提升效率和擴展影響;較成熟的機構則可以建立更完整的長期成效證據。要求所有機構在資助開始時便提交同樣精密的數據,未必是嚴謹,反而可能忽略機構是否已有能力收集、分析和運用資料。
因此,現階段香港資助界更迫切的,未必是要求SPO再填寫另一套指標,而是建立一個讓機構能夠運用證據的環境。影響評估需要時間、人才、系統和管理層參與;如果資助者只要求機構證明影響,卻不願投資產生和使用證據的能力,再精細的指標也可能只會帶來更多表格,而不是更好的決策。
傳統資助者也可走前一步
香港需要更多專門從事創投慈善的機構,但不應把這種模式視為少數新型基金的專利。傳統基金會、企業慈善部門和大型資助機構,本身已掌握資金、議題知識、機構關係和跨界網絡,其實最有條件加強這方面的角色。它們毋須全面放棄項目資助,而是可以把部分資源投放於多年期、較靈活和以機構發展為本的支援,形成更完整的資助組合。
實踐上,資助者可以選擇少量已有實績和發展潛力的SPO,在撥款前共同診斷機構需要,提供較長期的承諾和部分非指定用途資金,並為領導力、管治、財務、人才和數據系統預留資源。多個資助者亦可以共同投入和分擔風險,減少機構重複申請、重複匯報,以及同時應付多套互不相容的指標。資助者還應及早討論退出安排,確保資助逐步減少時,機構不會再次跌入資金懸崖。
不過,高參與不等於高控制。資助者掌握資源,在合作關係中本已有較大權力;如果再把自己的商業經驗、策略或增長想像加諸機構,創投慈善便可能由同行變成干預。真正有效的非財務支援必須由機構需要出發,並尊重管理層、前線員工和服務使用者的判斷。資助者的角色不是坐進駕駛席,而是確保機構有足夠燃料、工具和空間,走完一段不能單靠短期撥款完成的路。
創投慈善不能取代所有項目資助,也不是解決一切問題的萬靈丹。緊急援助、新服務試驗、社區小組和倡議工作,各有不同的資金需要。它的重要性,在於為一些有使命、有實績和有潛力的機構,提供一條由完成項目走向長期發展的路。慈善資金除了回應眼前需要,也應留下制度、人才和能力,讓社會在下一次需要出現時,不必再次從零開始。
項目資助回答的是「今年可以做多少」;創投慈善要回答的是「多年以後,誰仍然有能力把問題繼續解決」。真正有遠見的慈善,不只為今天的服務埋單,也為明天仍能解決問題的機構投資。
